張貼日期: 2022-03-18 11:15:00 點閱:11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32093A號函辦理。
二、諾羅病毒之傳染力及散播力非常快速、廣泛,在病毒顆粒
極少量下即可能致病,每年11月至隔年3月為其流行季節,
且常透過糞口途徑或受污染之食品及水源傳染,造成患者
腹痛、水漾腹瀉及嘔吐等,部分患者更可能有發燒等症
狀,爰請加強教職員及學生之衛生教育,養成飯前、飯後
及如廁後以肥皂勤洗手之良好習慣及衛生安全飲食等原
則。
三、餐飲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進入
餐點製備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遭污染時,應依正確步驟
洗手及消毒。若人員患有腸胃道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
之疾病,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
工作,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險。餐飲及烹
調場所應隨時保持衛生,烹調之器具應保持清潔,並避免
生熟食交叉污染。
四、另,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若生食來自於受
污染水域的水產品,亦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發生,
爰請學校於使用貝類等水產品為食材時,應確保其來源,
並確實執行供應商之管理,澈底加熱後再提供食用。
五、檢送防治諾羅病毒宣導海報及單張如附件,請各校於適當
場所張貼,亦可至食藥署網站「防治食品中毒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下載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