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2-15 11:42:56 點閱:137
有需要老師請在期限內填好申請表向輔導室提出,謝謝。
說明:
一、依據本府特殊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辦理。
二、服務項目包括個案問題處理、特殊教育行政服務輔導、共備觀議課、教學實務輔導及諮詢服務;服務方式包括電話、電子郵件、書面及到校諮詢;到校諮詢服務利用週五輔導團團務時間及週三下午為原則,辦理時間及出席人員另函通知。
三、請學校依實際需求詳細填寫附件服務申請表,核章後免備文請於111年3月11日(星期五)前寄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特教輔導團(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四、本案聯絡人:特教輔導團張弘昌老師;聯絡電話:7273173轉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