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6-09 07:25:00 點閱:147
一、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10年6月4日彰衛稽字第1100032701號函辦理。 二、彰化縣政府各局處將依「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