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27日召開「112年度第1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自殺防治精進策略聯繫會議」,請依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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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5-25 11: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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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64026號函辦理。 |
二、 |
請各校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日修正「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修訂學校防治計畫及流程,以利因應案件發生時依序進行相關流程。 |
三、 |
請各督導學校落實一級、二級輔導轉銜機制工作,以及在初期預防時,提升學生善用求助管道觀念,即時轉介提供二級輔導資源。 |
四、 |
有關可能會影響學生求助之意願問題,專家學者亦建議希改善學生因接受輔導可能遭誤解之情形,並因應目前學生自殺(傷)行為常來自於多重壓力源之現況,及早與衛政、社政單位進行連結,多一個守門人在社區支持,即時提供資源與服務。 |
五、 |
學校導師是一個觀察者及關鍵人物,請各校加強增進導師覺察辨識高關懷學生的能力,提升面對學生自我傷害行為之應變措施,並能立即轉介二級輔導等相關資源,即時提供協助與輔導。 |
六、 |
綜上,請各校持續追蹤現行輔導名冊個案,落實三級輔導強化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