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3-06 15:03:17 點閱:8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2916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111年起全面推動數位學習精進計畫,配發國中小行動載具,達到生生用平板目標,並延伸擴大數位學習場域,強化數位科技與課後扶助應用。
三、為提升學習扶助教師數位教學知能及學習扶助班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效,請各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鼓勵教師踴躍參與運用行動載具於學習扶助課程之研習,並將所學實際運用於學習扶助教學。
(二)鼓勵師生搭配使用行動載具進行學習扶助及善用因材網等相關數位學習資源,並將使用成效良好之班級納入宣導範例,以達推廣效果。
(三)另學習扶助開班填報系統業增加「是否使用行動載具進行教學」之欄位,請各校確實於開班申請時完成填報,俾利本府掌握各校學習扶助班使用行動載具情形。